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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风险,须在PPP项目“全生命周期”内严密防范

发布时间:2017-08-31 11:07 作者:温来成 来源:中国财经报 点击: 字号:

  近年来,我国PPP项目建设运营迅速发展。应该说,PPP项目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同时,政府财政风险也开始显现,需要引起高度重视。

与传统公共产品生产和供给方式相比,PPP模式在引导社会资源投入、减少债务发行、提高供给效率等方面,具有明显优势。同时,由于参与利益主体众多、交易结构复杂等原因,PPP项目建设运营也面临较大财政风险,且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。

目前,我国PPP项目建设运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财政风险,主要体现在:有的PPP项目物有所值论证流于形式;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受到挑战;PPP项目存在变相举债的行为;PPP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体制不健全,增加了财政风险等。

根据目前我国PPP项目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经验,笔者认为,今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风险控制措施,以促进PPP模式的健康发展。

坚持和完善物有所值论证,排除不适合的PPP项目,降低财政风险。总结我国PPP项目经验,完善物有所值论证,逐步向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,以定量评价为主的方向发展,排除不适合的PPP项目,减少项目失败的概率,努力降低财政风险。

调整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标准。鉴于有些PPP项目政府承诺支出可以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,条件成熟时,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口径由公共预算调整为全口径预算,既满足地方发展PPP项目的需要,也有利于控制财政风险。

优化PPP合同条款,治理隐性债务,控制财政风险;优化风险矩阵分配,控制财政风险。同时,谨慎政府财政投资、财政支出、财政补贴、土地政策等承诺支出,治理明股实债等现象,管控财政风险。

健全PPP项目管理体制,加强政府信用建设,预防社会资本方索赔导致的财政风险。逐步健全PPP项目管理体制,加强政府依法履行合同管理,健全地方政府信用体系,提高对失信政府机构和负责人处罚力度,为社会树立榜样,预防社会资本方索赔导致的财政风险。(作者系财政部PPP专家、中央财经大学中财—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所长)